参会代表肯定了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总体制度框架,认为坚持了市场化、法治化改革方向,体现了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作为重大增量改革的试验田作用。对把握好科创板定位、发行、定价、承销、上市、资讯披露、各类主体归位尽责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证监会网站)
上一篇
东方通信:股价连续三日涨停 无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
下一篇
一架小型飞机当天上午在肯尼亚西北部坠毁,造成5人死亡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民企500强区域版图洗牌:谁在崛起,谁在“失血”?
直击业绩会|*ST发展“交底”:营收、净资产未达保壳要求,管理层称暂无更换投资人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