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财政厅、国税总局四川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相关税费的通知》,明确对四川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6个地方税种和2项附加按照50%减征,给予小微企业最大幅度税费优惠。同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按规定享受上述税种和附加的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上述优惠政策。优惠政策执行期限为今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四川日报)
上一篇
我国学者实现室温下固态可编程的量子处理器
下一篇
特斯拉下调Model3在美售价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挑战英伟达,谷歌欲登顶全球市值第一
特朗普:美国已经卖了1亿桶委内瑞拉石油,未来一个月还有1亿桶,已赚回出兵成本的37倍!他此前呼吁中国购买委石油,中方回应……
NPC“小黄鱼”被点名“擦边”,葛仙村度假区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