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成为股权激励对象,但需要在上市公司担任主要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核心业务人员。取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限制,同时要求独立财务顾问对定价依据和定价方法的合理性,以及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发表专业意见。(上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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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科创板股权激励提高至总股本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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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放宽科创板战略配售的实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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