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属于无住房且无未结清的住房贷款,可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根据《细则》,公积金贷款支持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居住条件的自住住房,不支持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上一篇
美油重返53美元上方
下一篇
武汉中商收深交所问询函 要求说明居然新零售估值合理性等十大问题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所谓轻资产模式却资金承压!尚未实现盈利 前五大客户变动频繁的美克生冲击港交所IPO
腾讯向市场公开回答了这些重要问题 马化腾: 对AI业务越来越有信心
万马科技实控人之女辞任董事长 “万马系”老将徐兰芝接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