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晚间,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中资商业银行境外机构合规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中资商业银行境外机构合规管理的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并且要求境外机构要健全合规责任机制、优化合规管控机制、改进合规履职机制、加强监管沟通机制、完善跨境监管机制等。
每经记者 胡杨 每经实习编辑 卢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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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晚间,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中资商业银行境外机构合规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指导意见》分为7个部分、共25条,并要求境外设有经营性机构的政策性银行和境外设有保险类分支机构的中资保险机构也参照执行。
具体来说,《指导意见》明确了中资商业银行境外机构合规管理的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并且要求境外机构要健全合规责任机制、优化合规管控机制、改进合规履职机制、加强监管沟通机制、完善跨境监管机制等。
强化合规保障机制方面,要求强化信息科技系统支持。加快客户尽职调查、反洗钱异常交易监控、制裁名单筛查及监测、监管发现问题整改跟踪等各类合规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
与此同时,要求中资商业银行境外机构要加强监管沟通机制,一是要加强日常监管沟通。总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充分了解、客观评价境外机构合规和风险状况。总部应加强与境外监管机构的沟通,增进双方理解。二是要有效回应监管关注事项。总部和境外机构应认真分析和透彻理解监管要求及其内在逻辑,及时回应监管关切,制定并采取有效改进措施,消除风险隐患。
完善跨境监管机制方面,其一是要完善监管信息报送机制,总部应及时向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境外机构合规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的重大进展情况,发现境外重大违规事件应按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规定及时报告。其二是加强对重点机构和业务领域跨境监管。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将中资商业银行境外机构合规管理情况纳入监管评级体系。提高对境外重要性实体的监管关注,加大对业务复杂程度较高和合规压力较大的境外机构合规风险监测力度。加强对国别风险、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等重点领域的监管。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董希淼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随着我国金融业双向开放的推进和深化,我国的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业金融机构走出去的比较多,中资银行在全球设立了不少网络。产品创新增多,和境外的机构的合作也在增多。他认为《指导意见》是对中资商业银行境外业务的全面风险管理,(中资商业银行)境外机构设置的速度不能超越风险管理的能力,否则就容易出现问题,《指导意见》的提出是加强制度建设,补齐监管短板的一种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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