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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3月1日起禁止新建、扩建高污染项目

    新华网 2019-01-19 13:07

    天津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18日表决通过了《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条例明确规定,实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制度,禁止新建、扩建高污染项目。《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共8章、84条,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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