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天津:3月1日起禁止新建、扩建高污染项目

新华网 2019-01-19 13:07

天津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18日表决通过了《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条例明确规定,实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制度,禁止新建、扩建高污染项目。《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共8章、84条,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新华网

上一篇

惠誉因康得新超短期融资券违约而下调该公司评级至'RD'

下一篇

山东菏泽取消限售满月 多地放松楼市调控政策



分享成功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一款点开就不想离开的财经APP 免费下载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