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农村及边远地区宽带网络覆盖,助力“宽带中国”建设,推进实施网络强国建设战略部署,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行政村、边疆地区、海岛(礁)等地区开展光纤或4G等宽带网络建设
每经记者 张蕊 每经编辑 陈星
1月14日,财政部、工信部印发最新修订的《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管理试点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记者注意到,旧版《办法》所称的电信普遍服务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安排的,用于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中支持农村及偏远地区宽带网络建设覆盖及运行维护的资金。而修订后的《办法》所称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安排的,用于支持电信普遍服务工作,包括农村、边远地区光纤和4G等宽带网络建设运行维护的资金。
对于资金的支持范围及管理,旧版《办法》第四条提到:为加快推进农村地区宽带网络建设覆盖,助力实现2020年98%的行政村通光纤、农村宽带接入能力超过12Mbps等战略目标,电信普遍服务资金重点用于支持未通宽带的行政村开展光纤到村建设,确保宽带接入能力达到12Mbps及以上;支持已通宽带但接入能力不足12Mbps的行政村开展光纤到村升级改造;支持电信普遍服务实施企业对试点建设提供6年运行维护保障。
而新版《办法》提出,为加快农村及边远地区宽带网络覆盖,助力“宽带中国”建设,推进实施网络强国建设战略部署,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行政村、边疆地区、海岛(礁)等地区开展光纤或4G等宽带网络建设;电信普遍服务试点承担企业,对行政村试点项目提供6年运营维护保障,对边疆、海岛(礁)试点项目提供10年运营维护保障。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电信普遍服务其他重点工作。
但新版《办法》也提到“已经从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纳入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