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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举报超市食品过期 奖励金从2毛涨到2000元

2019-01-06 08:15

1月2日,济南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其官方微信通报了一起行政诉讼的审理情况,这起“打假人”的赏金之争引发热议。2017年3月,消费者贾龙(化名)在济南某超市购买了一袋价值2.02元的面包,发现已经过期,遂进行举报,但举报奖励金仅为0.2元。

贾龙与负责处理此事的济南历城区食药监部门对簿公堂。济南中院二审审理该案时,认为食药监做出的奖励适用法律规范不当,判令重新奖励。1月3日,记者对话事件当事人贾龙。据他介绍,该案2018年9月二审结束,法院判决后不久,自己收到了2000元左右的新奖励金。(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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