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2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决定,决定将村委会、居委会的任期由3年改为5年。(新华视点)
上一篇
全国政协主席会议建议明年3月3日召开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下一篇
城银清算公司成立大会上海举行 承接城商行资金清算职能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纳指跌1.13%,布油涨超3%;央行今日开展8000亿元MLF操作;严文韬入职DeepSeek任CFO;王慧文喊话找人组局买西贝丨每经早参
直击业绩会|*ST发展“交底”:营收、净资产未达保壳要求,管理层称暂无更换投资人计划
从“一台台训练”到近百台运营,卡尔动力:无人重卡的下一关是规模化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