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异地非持牌机构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共十三条,主要包括基本原则、规范要求、监管职责、过渡期要求等方面内容。第一条明确了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异地非持牌机构应当遵循“坚守定位、风险为本、分类施策、新老划断”的基本原则。第二条至第七条明确了《指导意见》规范的范围,异地非持牌机构的定义、分类,并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根据风险外溢程度与风险管理需求的不同对异地经营性非持牌机构与异地非经营性非持牌机构分别提出规范要求。第八条至第十条明确了整改完成后所在地监管机构承担异地持牌机构的主体监管责任,法人监管机构承担非经营性机构的监管职责,并要求监管机构加强监管联动。第十一条至第十三条对过渡期的监管要求进行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