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晚间,*ST毅达披露公告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控股股东大申集团所持限售股2.6亿股作价人民币约5.05亿元,交付信达证券抵偿债务约5.05亿元。
*ST毅达称,上述裁定书将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由大申集团变更为信达证券。另外,就在前一天,上交所对中毅达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
每经记者 陈晨 每经编辑 谢欣
券商“踩雷”股权质押在今年比较常见,然而,时至年末,却出现了券商因“踩雷”股权质押而被迫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情况。
12月28日晚间,*ST毅达披露公告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控股股东大申集团所持限售股2.6亿股作价人民币约5.05亿元,交付信达证券抵偿债务约5.05亿元。
*ST毅达称,上述裁定书将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由大申集团变更为信达证券。另外,就在前一天,上交所对中毅达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
火山君(微信公众号:huoshan5188)了解到,2015年4月28日,大申集团将其持有的2.6亿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信达证券,随后陷入违约。2017年7月14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大申集团所持有的限售流通股2.6亿股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为3年,至2020年7月13日止。本次冻结后,大申集团所持有上市公司全部股票被冻结。
2017年12月25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显示,本院在执行信达证券与大申集团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中,责令大申集团向信达证券支付人民币近9.91亿元及相应的债务利息、违约金和延期利息等,并承担执行费约105.83万元。但被执行人大申集团未能履行。
根据信达证券申请,法院对上述2.6亿股*ST毅达限售股股票进行了评估(上海众华资产评估以2018年2月26日为评估基准日,2.6亿股评估价值为9.022亿元),并于2018年11月17日、12月22日两次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因无人出价流拍。
火山君看到,第一次拍卖价格为6.3154亿元,根据竞价规则,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但是最终流拍。第二次拍卖进行了降价处理,相比第一次减少了1.2631亿元,至5.0523亿元,不过结果仍然与第一次相同。
两次流拍后,信达证券申请将上述2.6亿股*ST毅达限售股股票按照第二次拍卖的起拍价予以抵债,法院予以准许。
法院裁定,解除对被执行人大申集团有限公司的*ST毅达2.6亿股限售股股票的冻结。同时将被执行人大申集团有限公司的*ST毅达限售股股票2.6亿股作价人民币5.05亿元,交付申请执行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抵偿债务人民币5.05亿元。2.6亿股*ST毅达限售股票所有权自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时起转移。
值得注意的是,*ST毅达也强调,上述裁定书将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由大申集团变更为信达证券。
中毅达前身为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1992年登陆上交所,2014年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大申集团成为了公司第一大股东,主营业务从纺织机械的生产销售变为园林工程施工、绿化养护和苗木产销等相关业务。
从2014年大申集团成为第一大股东后,中毅达就频频违约,这从12月27日上交所对中毅达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中就能知晓,经梳理,中毅达存在五项违规:
一是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二是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虚增收入,财务信息披露不真实;三是公司未披露开具35亿元商业承兑汇票的风险事项;四是公司2017年中期报告、第三季度报告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披露不准确、不完整;五是公司2018年第一次、第二次股东大会均未能按规定正常召开。
当然,这其中以第二项违规最受市场关注。2015年7月3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厦门中毅达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中毅达)与“井冈山国际山地自行车赛道景观配套项目”(以下简称井冈山项目)的发包方签订合同总金额为8450万元的施工合同。根据该合同,第三方已完成该项目工程量约80%,尚余约20%的工程量将由厦门中毅达施工。
2015年7~9月,厦门中毅达在未实施任何工程的情况下,将第三方已完成的工程量以完工百分比法累计确认了井冈山项目工程收入7267万元、成本5958.94万元和营业税金244.17万元。上述事项导致中毅达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7267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50.24%,虚增利润总额1063.89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81.35%。公司于当年第四季度全部冲销前期确认的7267万元收入,导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7447万元。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财务数据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信息披露不真实,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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