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交易所的关注函,金龙机电于今日晚间回复称,金龙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公司实际控制人尚无法明确。公司将持续关注金龙集团相关情况,尽早确认公司是否存在实际控制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每经记者 吴治邦 每经编辑 张海妮
针对每经网发出的《金龙机电1元“易主”背后隐现牛散万忠波 实控人举报信披违规》一文,深交所于2018年12月27日发出对金龙机电的关注函,金龙机电于今日(12月28日)晚间回复称,金龙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公司实际控制人尚无法明确。公司将持续关注金龙集团相关情况,尽早确认公司是否存在实际控制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此前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的问询函中,监管部门要求金龙机电结合金龙集团和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机制、董事会构成、重大事项决策机制等,明确金龙集团及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说明黄磊、李雳和万忠波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代持关系、资金往来或其他利益安排;说明是否如媒体报道所述,相关方曾签署重组框架协议,以及对公司经营和控制权的影响。
从回复的内容来看,金龙机电首先介绍了控股股东的股权结构及上市公司前十大流通股东的情况,并表示公司全部董事,均由金龙集团推荐产生。不过,对于公司实控人的情况,金龙机电表示,金龙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公司实际控制人尚无法明确。公司将持续关注金龙集团相关情况,尽早确认公司是否存在实际控制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对于黄磊、李雳和万忠波的关系,金龙机电公告称,经公司向黄磊、李雳书面函询,黄磊、李雳出具声明:黄磊、李雳和万忠波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代持关系、资金往来或其他利益安排。黄磊和李雳现在不存在,曾经也未出现《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对于金龙体系内资金异动的问题,金龙机电回复称,公司通过向金绍平本人函询报道中所称金龙体系内的资金异常流出情况,金绍平回复称该笔资金为金龙集团内部资金异常流出情况,与上市公司无关。
下图为金绍平针对上市公司问询函,给上市公司的部分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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