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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造假”还是“内斗”?长园集团子公司原董事长开发布会披露内幕

    每日经济新闻 2018-12-28 21:20

    长园和鹰原董事长尹智勇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将长园集团与尹智勇的矛盾推到了台前。

    每经记者 欧阳凯    每经实习编辑 徐斐    

    针对长园集团方面自曝长园和鹰原管理层涉嫌业绩造假一事,12月28日下午,长园和鹰原董事长尹智勇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出回应:“我既不知情,更没有参与公告中所说的业绩造假,公司是否存在业绩造假以及谁的责任和问题,非常支持也会积极配合监管机构查明客观事实和真相。如果核查有我的管理责任问题,我也会勇于承担。希望各方无论如何不要毁了智能工厂。”

    这场新闻发布会的召开,也将长园集团与子公司原董事长尹智勇的矛盾推到台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出席发布会的除了原董事长尹智勇及代理律师梁秋娜外,还有原长园和鹰智能工厂的相关负责人以及多名员工代表。律师梁秋娜当场宣读员工请愿书,痛陈长园集团管理混乱,希望对长园和鹰的销售业绩下滑、公司搬迁、岗位调整等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12月28日晚间,《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多次联系长园集团董秘高飞,但其手机一直未能接通。记者随后联系长园集团董秘办,相关工作人员称董秘不在并表示会传达记者的采访诉求,但截至发稿,长园集团方面并未给予回应。

    谁在造假?

    “三大智能工厂现在本应当正常运营的,因为很多人曾在2017年见证过智能工厂的施工、安装、调试和试运营,所以根本不存在我造假的问题。”尹智勇表示。他还提道,2017年9月,中国服装协会、中国服装智能制造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相关人士均见证了智能工厂试运营。

    尹智勇称,2018年3月其发生事故后紧急入院抢救治疗,但在医院昏迷期间,由长园集团委托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已做出对长园和鹰2017年业绩等方面的第三方审计报告。

    “我从3月24日突发事故后,就不再参与公司经营,没有决策权了,在我6月9日出院之前,我又早已被免去总经理职务。”尹智勇表示。此外,尹智勇还指出,他并没有主持长园和鹰在2018年5月20日召开的罢免其总经理职务的董事会,“当时我还在医院抢救之中,董事会决议中的签字也是事后补签的”。

    长园集团公告显示,2018年3月24日,原长园和鹰总经理尹智勇因意外受伤入院后手术治疗,公司根据长园和鹰5月20日董事会决议,于2018年6月13日发文,聘任原长园和鹰财务总监史忻担任长园和鹰总经理职务,另聘任陈柳卿担任长园和鹰财务总监职务,聘任纪丹担任长园和鹰供应链副总职务,并于2018年7月25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新闻发布会现场,尹智勇方面还播放了多段智能工厂现场调试、试运营等视频,以此证明三个智能工厂项目并没有造假。

    值得一提的是,长园集团此前在公告中称,尹智勇要求客户山东昊宝签署了《验收确认书》同时又向其出具无需承担责任内容的《承诺函》;尹智勇要求客户安徽红爱签署《验收确认书》,之后又与其签署推翻《验收确认书》效力的《补充协议》;客户上海峰龙明显不具备履约能力,存在诸多疑点,上述行为可能涉嫌业绩造假,尚需进一步核实。

    对此,尹智勇解释称,《验收确认书》是当时长园和鹰公司智能工厂项目部门与客户正常的工作流程,与业绩确认毫不相干。而《补充协议》,也是公司针对工信部的扶持项目,对安徽红爱采取既定融资租赁加技术、资金支持的商业模式。“这一点在长园和鹰官网早有公开宣传刊登,现场可以看到是我当时作为董事长兼总经理正常的职务行为。”尹智勇强调。

    “在控制长园和鹰长达两年半的时间里,集团内部审计没有派人走访过三个智能工厂吗?8月份之前,三个智能工厂是什么样子,和现在的状态是一样的吗?是否是现在的全部停滞的状态?新的董事长和总经理上任至今,难道就没有走访过三个智能工厂?长园和鹰的财务管理系统和长园集团的财务系统是否连接?集团是否真的了解和鹰公司财务状况?”对此,尹智勇代理律师梁秋娜向长园集团发出了一连串质问。

    “我的财产早就被长园集团控制住,所以2017年业绩该多少就多少,但作为上市公司,应当本着对中小股东、对监管机构、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及时披露事实真相,而不是妄下结论。”对于造假一说,尹智勇再三强调自己不知情,也没有参与,并表示不排除怀疑这是长园集团的“栽赃”行为。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祸起”一份应收账款兜底承诺函

    从现有的公开信息来看,双方矛盾已公开化,长园集团方面与尹智勇方面目前各执一词。

    据尹智勇所说,其在12月22日到上交所向相关负责人披露了自己了解的2018年长园和鹰实际经营状况,表示在这样管理混乱的情况下若还要履行自己签署的应收账款兜底承诺函有失公平,此后才发生了12月25日长园集团公告所说“涉嫌造假”一事。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2017年12月26日,长园集团方面发布关于收到子公司长园和鹰股东承诺函的公告,和鹰实业、王信投资、尹智勇、孙兰华(以下简称承诺主体)共同承诺,将积极督促长园和鹰客户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付款,并承诺截至2019年12月31日,长园和鹰经审计的2017年应收账款账面净值的回款比例达到90%(含90%)以上。

    根据承诺函,截至2019年12月31日,若长园和鹰2017年应收账款净值的回款比例未达到90%,承诺主体承诺就2017年应收账款净值未收回部分予以补足。在2017年应收账款净值未收回承诺比例之前或承诺主体未以自有资金进行补足承诺比例之前,除非长园集团事先书面同意,承诺主体不会对其拥有的任何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票、公司股权、合伙企业份额等)进行转让或处置,也不会以前述财产或收益向第三方设置或允许设置任何担保,也不会要求长园集团向其支付收购长园和鹰股权的股权转让款项。

    同时承诺函指出,承诺主体作出的承诺不因组织结构的改变或自然人工作职务、婚姻关系等个人情况的变化而受到任何影响。

    此外,在新闻发布会现场,代理律师梁秋娜还宣读了一份员工请愿书,里面涉及到四十多位长园和鹰原老员工的签名签字,希望对长园和鹰的销售业绩下滑、公司搬迁、岗位调整等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针对此次新闻发布会,梁秋娜还表示将根据后续进展再向媒体披露更多资料和证据。而对于此事后续进展,长园集团方面又有何回应?《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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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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