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衡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暂停执行<关于规范市城区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的通知>的通知》(衡发改价服【2018】45号),对稳控房价的复杂性判断不精准,对稳定预期的持续性认识不充分,文件出台引发了市场的误解和网上的炒作,其影响有悖于部门出台文件的初衷,衡阳市人民政府决定撤销该文件。
衡阳市委市政府将坚决贯彻“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发展动态,科学调控,以坚决的态度,坚定的韧劲维护衡阳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