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6日上午,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原党组成员、总经理蔡希有受贿案,对被告人蔡希有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蔡希有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蔡希有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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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矿机:子公司员工涉嫌职务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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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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