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委认为,对于商业银行来说,目前补充附属资本的渠道较为充足,而补充核心一级资本的渠道太窄。银行发行永续债有利于银行,尤其是非上市银行补充核心一级资本。
12月25日,金融委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多渠道支持商业银行补充资本有关问题,推动尽快启动永续债发行。
这是继今年年初央行发布3号公告,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具有创新损失吸收机制或触发事件的新型资本补充债券引发“银行永续债”畅想后,首次明确将推动尽快启动永续债发行。
所谓永续债,一般是指没有明确的到期日,或者说期限非常长的债券。一般发行公司有赎回的选择权,并决定是否延递付息;持有人不能要求清偿本金,但可以按期取得利息。
永续债属于混合型证券,是一种兼具债权和股权属性的融资工具。混合型证券和一般债券相比往往具有一定的“次级”属性,导致其偿付顺序比较靠后,一般次于公司的普通债务,优于优先股和普通股。
“债券之名,权益之实”,是永续债产品的灵魂。由于永续债的特性,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永续债可计入权益而不是负债。而永续债若是被列为权益,这意味着发行人在账面上可以增加企业的资产,可以实现增大净资产规模、改善财务报表、满足特定监管要求等功能。
同时,由于永续债可以设置利息延期支付条款,公司不支付当期利息也不会构成违约。也就是说,发行者可以以一个尽可能推迟或者将来偿还的形式来募集资金,补充资本,且其融资成本要低于股权融资。
据悉,巴赛尔协议III推出之后,海外银行发行永续债已有较多实践,但目前,我国永续债发行人均为非金融企业范畴,国内银行尚无发行永续债的先例。
图片来源:摄图网
自2013 年发行国内第一只永续债起,15 年来永续债市场快速扩容。据东方证券统计,截至 2018年 11 月,市场上非金融企业永续债的存续规模已超 1.5 万亿元,债券数量超 1000 只。
我国非金融企业永续债发行已超1.5万亿,而银行永续债却仍无进展。对此,兴业研会计核算及税务认定、究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团队在今年3月的一份研报中指出,要想发行银行永续债,还需解决银行永续债在定价和期限、偿还顺序、吸收损失的方式、审批与监管、投资者接受程度、会计核算(如是计入“权益”还是计入“负债”)及税务认定等多个方面的障碍。
业内专家在接受华尔街见闻采访时表示,银行永续债的设置与发行较为复杂,其与普通永续债的区别不能简而述之。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直言,银行永续债的具体设置非常技术化,其具体区别取决于永续债所补充的资本类别。
“永续债是补充附属资本还是补充一级资本,其适用的条款会有所区别。而适用的条款不一,会导致估值的方法不一,进而导致投资主体不一。”鲁政委说。
就如央行所示,发行银行永续债是为多渠道支持商业银行补充资本。
兴业研究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团队指出,目前的监管政策,旨在控杠杆,去通道,引导商业银行回归传统信贷,要求风险收益逐步对等。这一过程本质上是资本消耗逐渐加大的过程。未来对资本要求越来越高。而目前既有的银行资本补充工具还是有所不足。
据悉,目前既有的银行资本补充工具主要有股权融资(首发、增发、配股)、可转债、优先股、二级资本债。其中,商业银行股权融资(包括首发、增发、配股(供股))可直接补充核心一级资本;银行发行可转债转股后可补充核心一级资本;优先股主要用于补充其他一级资本;二级资本债主要用于补充二级资本。
兴业研究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团队3月份的一份研报指出,从此前发行量来看,二级资本债由于其门槛较低而体量最大,但其多采用非完全市场化方式发行,风险并未完全分散;优先股、可转债门槛较高,而且仅上市银行可以发行。而彼时银行业资本充足率总体虽尚属乐观,但结构问题凸显:其他一级资本较薄而二级资本偏厚,这样的结构看似稳健,实则脆弱。未雨绸缪,及时创设银行永续债意义非凡。
“现在对于商业银行来说,补充附属资本的渠道还是较为充足的,关键是补充核心一级资本的渠道太窄” ,鲁政委表示,目前而言,补充核心一级资本的紧迫性比补充其他类别资本更重要,而银行发行永续债恰恰有利于银行补充核心一级资本。
与此同时,鲁政委还特别指出,“本金永远不赎回”一类的永续债,更适合非上市银行来发。
鲁政委称,如果经过监管批准,用于补充一级资本的永续债是永远不偿付本金的话,这类永续债便与股本金类似。对于无法通过发行优先股等方式来补充核心一级资本的非上市银行来说,发行此类永续债,更有利于其核心一级资本的资本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