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佛山市召开《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新闻通气会,《办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的主要内容涵盖取消最低30分才能申请积分入户、入学的前提条件,将购房直接入户政策调整并入积分制并设置过渡期,增加新市民积分入住保障性公租房的内容,提高了居住证和社保的积分分值,增加了租房计分项等。根据《办法》,无论购房面积多少,都可以在办法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办理购房入户。 (广东发布、东方IC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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