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5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联合发布《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债券投资交易业务内控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债券投资交易的总体内控要求,包括建立相关制度与信息技术管理系统,实现业务统一归集与全程留痕。二是内控体系的构建要求,包括规范业务部门、风控合规部门及后台部门职责划分,禁止关键岗位混同操作,坚持做好各业务条线隔离工作。三是风险、业务与人员管理的具体内控要求,包括要求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建立风险指标体系、债券库及交易对手库制度;业务管理实施逐级授权管理,对现券、回购、远期及借贷交易等业务进行差异化管理;细化债券投资交易人员资质、信息公示及薪酬递延等方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