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减免税政策。近期要重点抓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培训辅导,特别是确保1月初发放工资的纳税人能够享受到改革红利。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推动健全地方税体系等有关改革工作。(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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