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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网贷整治办:暂不选择退出的网贷机构要设定“生前遗嘱”式退出计划

    每日经济新闻 2018-12-23 15:55

    对暂不选择退出的网贷机构,要求其设定“生前遗嘱”式退出计划,确保退出工作实现机构全覆盖。

    每经记者 肖乐    每经实习编辑 易启江    

    图片来源:摄图网

    12月21日,厦门市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厦门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良性退出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区组织成立专班,协调金融管理、公安、市场监管、通信管理、信访等部门选派人员组建网贷机构退出专项工作组,指导监督辖内网贷机构退出工作。

    各区退出专班要建立网贷机构退出申报机制,及时了解辖内网贷机构退出意向,掌握辖内网贷机构退出进程,加强资金异动监测,防范集中性风险和处置风险的风险。对暂不选择退出的网贷机构,要求其设定“生前遗嘱”式退出计划,确保退出工作实现机构全覆盖。

    同时,通知要求网贷机构成立退出工作组。退出工作组应由网贷机构股东、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法务人员组成,必要时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或资产评估机构等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退出工作。在退出期间,退出工作组为网贷机构的管理机构,退出工作组应包括退出进度监督部门、业务处置部门、投资人沟通部门。

    厦门网贷整治办发布的网贷机构共11项,依次为退出程序的启动,成立退出工作组,编制存量业务清单,编制出借人清单,制定退出方案,合理开展债务清偿,及时报送材料,告知退出信息,发布退出公告,工商注销,公司破产。

    通知给出了资产处置方式建议。网贷机构可根据市场情况,采用多样化的方式进行项目处置,最大限度提高债务清偿率,包括但不限于:1.自行清收或委托外部清收;2.出借人自行催收;3.通过债权转让、债权托管等方式,取得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流动性支持;4.协调投资人和借款人进行债转股;4.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筹措资金。出借人自愿采用自行催收方式的,退出工作组应及时将合同等资料提供给出借人,为出借人提供协助和支持。对于恶意逃废债等行为,退出工作组应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并协助出借人启动司法程序。

    通知强调,对于恶意转移财产、退出经营、“跑路”、抽逃资金等性质恶劣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惩治。对于夸大事实、进行不实报道,以及对网贷机构进行敲诈勒索的自媒体,将根据情节轻重,按程序移送相关部门进行重点治理、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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