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20日向新元科技发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2017年12月,公司完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实际控制人朱业胜、曾维斌、姜承法承诺在完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60个月内维持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结合本次股权转让的背景、实际控制人承诺的内容及其是否采取维持控制权的措施等说明实际控制人是否违反相关承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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