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今日公告称索罗斯基金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因无抵押卖空而被证监会谴责及罚款150万港元。
香港证监会因索罗斯基金管理(香港)有限公司(SFM HK Management Limited)在2015年代其管理的某只基金卖空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股份的缺失,对其作出谴责及罚款150万港元。
公告显示,证监会的调查发现该基金的保管人在2015年9月30日通知SFM的交易支援部,SFM因该基金先前持有的808,000股长城股份而有权获配发1,616,000股红股。
SFM的交易支援组在2015年9月30日于SFM的交易系统内将该1,616,000股红股入帐,但没有按照SFM的内部政策将有关红股分隔至一个受限制帐户内。结果,该系统显示有2,424,000股长城股份可供买卖,而事实上当时只有808,000股股份可供买卖。
该基金的其中一名投资组合经理基于该系统所显示的错误资料,在2015年10月2日发出一项出售2,424,000股长城股份的指令,导致该基金卖空了1,616,000股长城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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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尔街见闻 作者:郭昕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