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证监会优化公募基金管理人资格等四项行政审批程序,改为证监会先批准,申请人进行筹备,通过现场检查后再开展业务。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推进相关管理人资格等事项的许可审批工作,推动基金行业规范发展。(每日经济新闻)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
上一篇
港股收盘:恒指11月收涨6.1% 腾讯月涨近17%
下一篇
证监会对3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光智科技,拿下海外40亿元意向大单!股价年内涨幅超280%
公募迈向40万亿关口,华夏基金李一梅:守本源、拓全球、以科技重构资管新生态
深夜,美股跳水,纳指重挫3%,英伟达跌超5%,英特尔跌超8%,AI硬件多只个股跌超10%;特斯拉大跌10%,SpaceX跌超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