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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将自2019年1月1日起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

2018-11-30 09:10

财政部公告,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国将自2019年1月1日起,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提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限额上限,扩大清单范围。税收政策的调整,一是将年度交易限值由每人每年20000元提高至26000元,今后随居民收入提高相继调高。二是将单次交易限值提高至5000元,同时明确完税价格超过单次交易限值但低于年度交易限值,且订单下仅一件商品时,可以自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三是明确已经购买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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