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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重磅文件发布!15条“干货”告诉你,未来区域协调发展怎么干

    每日经济新闻 2018-11-29 22:57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正式对外发布,《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及时梳理了其中有关于未来如何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的15个政策亮点。

    每经记者 李可愚    每经编辑 陈星    

    1129日晚,《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正式对外发布。

    此前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指出,要坚持新发展理念,立足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和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围绕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础设施通达程度比较均衡、人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大体相当的目标,深化改革开放,坚决破除地区之间的利益藩篱和政策壁垒,加快形成统筹有力、竞争有序、绿色协调、共享共赢的区域发展新机制。

    文件发布后,《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及时梳理了其中有关于未来如何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的15个政策亮点: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1、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与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并列

    文件指出,推动国家重大区域战略融合发展。以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战略为引领,以西部、东北、中部、东部四大板块为基础,促进区域间相互融通补充。

    记者注意到,此前通过的十三五规划纲要曾明确,以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为基础,以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为引领,形成沿海沿江沿线经济带为主的纵向横向经济轴带,塑造要素有序自由流动、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资源环境可承载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此次有关内容中增加了粤港澳大湾区的表述,意味着其已正式和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平起平坐

    2、推动陆海统筹发展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在此次发布的文件中,记者注意到,对于如何推动陆海统筹发展,也作出了针对性安排。

    文件指出,加强海洋经济发展顶层设计,完善规划体系和管理机制,研究制定陆海统筹政策措施,推动建设一批海洋经济示范区。以规划为引领,促进陆海在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方面全方位协同发展。编制实施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综合规划,严格围填海管控,促进海岸地区陆海一体化生态保护和整治修复。

    3、促进城乡区域间要素自由流动

    如何促进城乡区域间人口、土地等要素自由流动,一直是全社会关注和热议的话题。

    此次发布的文件明确:全面放宽城市落户条件,完善配套政策,打破阻碍劳动力在城乡、区域间流动的不合理壁垒,促进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加快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动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进一步完善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制度,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

    4、推动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

    在我国一些较发达地区,打破省界的约束和藩篱,真正做到区域一盘棋发展,是投资兴业的企业和居住发展的居民长期以来的期盼和愿望。

    对此,文件强调,推动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按照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要求,推动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等区域市场建设,加快探索建立规划制度统一、发展模式共推、治理方式一致、区域市场联动的区域市场一体化发展新机制,促进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进一步完善长三角区域合作工作机制,深化三省一市在规划衔接、跨省际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环保联防联控、产业结构布局调整、改革创新等方面合作。

    5、促进流域上下游合作发展

    我国的不少大型河流沿线往往呈现上游发展水平较为滞后但生态保护较好、下游经济发达但资源生态约束紧张的状况,如何在发展过程中实现流域上下游的协调发展?

    记者注意到,文件明确,促进流域上下游合作发展。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珠江-西江经济带、淮河生态经济带、汉江生态经济带等重点流域经济带上下游间合作发展。建立健全上下游毗邻省市规划对接机制,协调解决地区间合作发展重大问题。完善流域内相关省市政府协商合作机制,构建流域基础设施体系,严格流域环境准入标准,加强流域生态环境共建共治,推进流域产业有序转移和优化升级,推动上下游地区协调发展。

    6、加强省际交界地区合作

    对于那些省际交界地区,文件也有明确安排。

    文件指出,支持晋陕豫黄河金三角、粤桂、湘赣、川渝等省际交界地区合作发展,探索建立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合作共建、利益共享的合作新机制。加强省际交界地区城市间交流合作,建立健全跨省城市政府间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省际会商机制。

    7、深入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

    要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离不开较为发达的东部地区带动西部地区摆脱贫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对此已经明确:健全东西部扶贫协作机制。加大东西部扶贫协作力度。

    此次发布的文件则强调,加大东西部扶贫协作力度,推动形成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方力量多种举措有机结合互为支撑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强化以企业合作为载体的扶贫协作,组织企业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发展产业、带动就业。完善劳务输出精准对接机制,实现贫困人口跨省稳定就业。进一步加强扶贫协作双方党政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交流,推动人才、资金、技术向贫困地区和边境地区流动,深化实施携手奔小康行动。

    8、创新开展对口协作(合作)

    今年3月,国家发改委密集印发多省市与东北对口合作方案。对口合作的内涵和作用一时受到社会普遍关注。

    此次发布的文件也指出,面向经济转型升级困难地区,组织开展对口协作(合作),构建政府、企业和相关研究机构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对口协作(合作)体系。深入开展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对口协作,推动水源区绿色发展。继续开展对口支援三峡库区,支持库区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加快库区移民安稳致富,促进库区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深化东部发达省市与东北地区对口合作,开展干部挂职交流和系统培训,建设对口合作重点园区,实现互利共赢。

    9、完善多元化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实施生态补偿是调动各方积极性、保护好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

    文件强调,鼓励生态受益地区与生态保护地区、流域下游与流域上游通过资金补偿、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方式建立横向补偿关系。支持在具备重要饮用水功能及生态服务价值、受益主体明确、上下游补偿意愿强烈的跨省流域开展省际横向生态补偿。在京津冀水源涵养区、安徽浙江新安江、广西广东九洲江、福建广东汀江-韩江、江西广东东江、广西广东西江流域等深入开展跨地区生态保护补偿试点,推广可复制的经验。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10、健全资源输出地与输入地之间利益补偿机制

    长期以来,国内不少资源输出地面临着发展模式单一、生态环境脆弱的问题。能否由资源输入地帮助资源输出地走好发展之路?

    对此,文件明确:围绕煤炭、石油、天然气、水能、风能、太阳能以及其他矿产等重要资源,坚持市场导向和政府调控相结合,加快完善有利于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确保资源价格能够涵盖开采成本以及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等成本。鼓励资源输入地通过共建园区、产业合作、飞地经济等形式支持输出地发展接续产业和替代产业,加快建立支持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长效机制。

    11、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统筹层次

    记者注意到,长时间以来,我国各项社会保障资金往往呈现出区域性不均衡的情况:一些地区社保资金结余较多,而一些地区则出现了紧平衡状态。

    而此次发布的文件对此回应称,要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统筹层次。文件具体指出,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级。

    12、推动城乡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衔接

    随着国内人口流动频次的不断增加,如何保证居民在迁移后公共服务能衔接上、不中断,成为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的议题。

    对此,文件指出,加快建立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跨城乡跨区域流转衔接制度,研究制定跨省转移接续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强化跨区域基本公共服务统筹合作。鼓励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积极探索基本公共服务跨区域流转衔接具体做法,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13、建立区域均衡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长期以来,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为缩小地区间财力差距,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挥了重要作用。如何进一步用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助力区域协调发展?

    对此,文件强调,根据地区间财力差异状况,调整完善中央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办法,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在充分考虑地区间支出成本因素、切实增强中西部地区自我发展能力的基础上,将常住人口人均财政支出差异控制在合理区间。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完善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中央财政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省级政府通过调整收入划分、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增强省以下政府区域协调发展经费保障能力。

    14、建立健全区域政策与其他宏观调控政策联动机制

    记者注意到,此次发布的文件还明确,要加强区域政策与财政、货币、投资等政策的协调配合。

    比如说,文件具体指出,对因客观原因造成的经济增速放缓地区给予更有针对性的关心、指导和支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保持区域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加强对杠杆率较高地区的动态监测预警,强化地方金融监管合作和风险联防联控,更加有效防范和化解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

    15、规范区域规划编制管理

    区域协调发展,规划应先行。

    文件对此指出,加强区域规划编制前期研究,完善区域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工作程序,实行区域规划编制审批计划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区域规划实施机制,加强中期评估和后评估,形成科学合理、管理严格、指导有力的区域规划体系。对实施到期的区域规划,在后评估基础上,确需延期实施的可通过修订规划延期实施,不需延期实施的要及时废止。根据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布局需要,适时编制实施新的区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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