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切实做好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表示降价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清理规范转供电工作也取得了积极进展。
每经记者 周程程 每经实习编辑 卢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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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的目标要求。对此,国家发改委陆续出台了10项措施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11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切实做好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表示降价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清理规范转供电工作也取得了积极进展。
但《通知》同时指出,从全国情况来看,部分地区还存在转供电主体和终端用户底数不清、政策宣传解释不到位、转供电主体传导降价红利不到位、户表改造工作进展迟缓等问题,国家多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措施未能得到有效传递和落实。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操作。此前,一些地方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环节存在不合理加价现象。
对此,《通知》要求,加快转供电摸排清理工作进度。各地要全面摸清本辖区内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和终端用户底数,全面排查不落实降价政策、不在规定时限内全面传导降价红利的行为,打通降价政策传导中的堵点、难点。对街边门面店铺、底商等转供电环节存在的不合理加价情况,也要进行系统排查清理,不留盲点。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明确,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电网企业组织市、县(区)价格主管部门、电力公司,开展专项排查行动,对辖区内转供电主体进行逐个梳理排查,核查指导物业、商业综合体经营者等不同层级转供电主体是否将政策落实到位,并抽查部分一般工商业用户用电电价是否已真正降下来。
对清理出来有问题的转供电主体,《通知》要求建立台账,实行限时整改销号管理,严格按照降价政策规定时限清退多收电费,并持续跟进、动态掌握落实情况。推进工作缓慢的地区,要抓紧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清理规范转供电加价工作再强调、再部署、再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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