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关注的基因编辑婴儿事件,今天,科技部副部长徐南平表示,2003年颁布的《人胚胎干细胞研究伦理指导原则》规定,可以以研究为目的,对人体胚胎实施基因编辑和修饰,但体外培养期限自受精或者核移植开始不得超过14天。而本次“基因编辑婴儿”如果确认已出生,属于被明令禁止的,将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进行处理。(央视记者雷飚 任梅梅)
上一篇
专访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税制改革应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匹配 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是重点领域
下一篇
造访南京银隆,这里建设工地比车间更热闹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Al+体育迎技术奇点 张继科称智能发球机器人“比一般教练发得要好”
深度调查|“超硬材料龙头”黄河旋风押注半导体散热赛道幕后:核心设备招标留下众多疑问,股价暴涨与信息披露“节奏错位”
控股股东兑现2018年承诺 甘肃能化拟收购金昌化工100%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