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支持和保障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决定》。该《决定》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推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精神和省委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主旨演讲精神的有关部署要求,更好支持和保障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决定》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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