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王小璟 每经编辑 姚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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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女首富”周晓光掌控的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控股)又一次曝出债券违约。
“18新光控股CP001”应于2018年11月21日到期兑付,截至2018年11月21日营业终了,新光控股未能提供增信措施且未能按照约定足额偿付本息,构成违约。
该期债券发行总额7.1亿元,债券利率7.5%。主承销商为招商证券、浙商银行。目前新光控股主体评级为C。
“18新光控股CP001”原定兑付日为2019年8月31日。但根据北京华城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10月9日出具的《关于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2018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之法律意见书》,如果新光控股未能在30个工作日内提供增信且办理完成相关法律手续,则该期债券将于办理相关法律期限届满后次一日立即到期应付。
主承销商表示,将采取4条措施维护持有人合法权益。1、督导发行人继续通过多种途径努力筹措本期债券本息,尽快向投资人支付本期短期融资券的本金及利息;2、督导发行人做好相关后续信息披露工作;3、督导发行人积极听取债券持有人相关诉求,及时召开持有人会议,共同商讨后续解决方案,维护持有人权益;4、严格按照银行间市场相关规定做好主承销商的信息披露,督导发行人定期披露后续违约处置工作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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