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四川发布《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为提振民营企业信心、激发民营经济活力,《意见》从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降低民营企业经营成本、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提升民营企业竞争实力、加强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和强化组织保障6方面提出20条意见,力争到2022年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60%、民间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50%以上。在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方面,《意见》提出要加强统筹协调、政策落实和激励考核,强化对发展民营经济工作的考核,把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纳入对各地政府激励考核事项,纳入干部考核考察范围。(四川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