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那些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老赖”,除了把他们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在银行信贷、开办公司,出门乘坐飞机、高铁等诸多方面予以限制外,还能怎么办呢?有没有更严厉的刑罚措施呢?我们先来看对于这个浑身是戏的“戏精”老赖,是怎么处置的……
10年前,北京的惠选正夫妇及其女儿惠佳通过熟人找到王遵怀,告知王遵怀150万可购买一套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朝阳公园附近的别墅。从2007年到2010年,王遵怀共计给其159万,最后却被告知“别墅没了”。在王遵怀多次要求退款的情况下,惠佳说可以给弄到朝阳公园南门对面公园大道小区的房子。之后王遵怀一再催促、并要求必须要拿到房产证,惠佳带他看了一套165平米的房子,并再次索要6万。在累积付款165万后,王遵怀终于拿到了一把门钥匙和一本房产证,但却被物业告知房产证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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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遵怀意识到这是一场骗局后,开始向惠选正一家索要自己的165万,并起诉到了法院。2010年10月,法院作出判决,要求惠选正夫妇及惠佳退还王遵怀165万,并从2008年1月1日起至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利息。
但面对法院的生效判决,惠选正一家拒不履行,于是王遵怀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但面对法院的查封房产、拍卖轿车等各种强制执行手段,惠选正一家仍是消极对待,不当回事儿,惠佳还谎称自己是全国政协委员。
面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并转移财产的惠佳,今年6月8日,北京海淀法院执行干警在北京南站将她抓获。当日,这位戏精“老赖”上演了几出“好戏”:晕倒、“真诚”解释其携带的奢侈品是假的、当场承诺还钱并给出还款计划、给自己有钱的“男朋友”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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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位“戏精老赖”,法院最后会怎么处理呢?11月15日,北京海淀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惠佳,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法官介绍,惠佳被判刑后,她名下的汽车会被依法拍卖;根据现行的相关政策,他父母名下的房产也会被依法进行司法拍卖,所得款项将用来偿还给申请执行人王遵怀等。
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那什么是有能力执行而不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王冲:隐匿转移财产,或者是毁损财产,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者担保人转让已经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这就构成情节严重,这就是拒执罪的一个表现形式。
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数据显示,2016年至2018年9月,全国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罪犯14647人,累计拘留失信被执行人38万人次。特别是今年以来,共判处罪犯7281人,拘留13.4万人次,同比上升90.6%和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