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李克强出席第13届东亚峰会 推动RCEP尽快结束谈判

    每日经济新闻 2018-11-16 22:51

    自第一届东亚峰会2005年在马来西亚吉隆坡召开以来,已经连续举办13届。作为聚焦东亚合作、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国际会议,今年有望在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能源环保合作等多方面取得新进展。

    每经记者 张怀水    每经实习编辑 易启江    

    第13届东亚峰会与会领导人集体合影 图片来源:新华社记者 申宏 摄

    当地时间11月15日下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新加坡会展中心出席第13届东亚峰会,东盟十国领导人以及俄罗斯总统普京、韩国总统文在寅、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印度总理莫迪、澳大利亚总理莫里森、新西兰总理阿德恩、美国副总统彭斯等共同出席。

    李克强指出,东亚峰会成立13年以来,已成为推动东亚地区对话合作的重要平台,为增进各方理解信任、促进地区发展繁荣发挥了重要作用。“各方应展示政治决断,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尽快结束谈判,推进亚太地区更高水平的开放合作与包容发展。”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前院长霍建国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RCEP历经多轮谈判后,已经进入加速期,但也进入到“啃骨头”的关键阶段。“亚太地区持续推动自由贸易区进程,进一步提升中国与东亚国家之间的贸易水平,也会对美国的单边主义形成制衡。”

    RCEP谈判取得实质性进展

    李克强总理在峰会演讲中指出,当前国际形势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我们要继续秉持和睦相处、合作共赢的理念,加强平等协商、推进相互开放,维护东亚地区的和平稳定与发展繁荣。着眼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坚定支持以世贸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不断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促进世界经济稳定增长。

    “当前区域自贸安排进入加速推进期。各方应展示政治决断,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尽快结束谈判,推进亚太地区更高水平的开放合作与包容发展。”李克强说。

    11月15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就RCEP谈判进程进行了回应。高峰介绍,RCEP谈判自启动以来,已经举行了两次领导人会议,14次部长级会议和24轮谈判。谈判正在加速推进,货物、服务、投资等市场准入领域已经进入出要价谈判的冲刺阶段,规则领域已经完成了7个章节,另外还有3个章节也已经基本接近结束。

    “昨天,在新加坡举行的RCEP第二次领导人会议通过联合声明,对RCEP谈判在2018年取得的一系列实质性进展表示欢迎,并指示各方2019年加紧努力,在年内尽早达成一个现代、全面、高质量、互惠的RCEP协定。”高峰表示。

    作为亚太地区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协议谈判,RCEP谈判由东盟十国于2012年11月发起,邀请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六国共同参加(“10+6”),旨在通过削减关税及非关税壁垒,建立16国的大市场,这个市场将涵盖约35亿人口,GDP总和将达23万亿美元,占全球总量的三分之一。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副研究员骆永昆表示,近30年来,亚太地区都有实现贸易自由的诉求,却一直没有突破原有框架。“RCEP不会是终点,亚太地区的经济一体化将加速推进。而中国在推进RCEP谈判中将发挥关键性的作用。”

    加强能源等6个领域合作

    李克强总理在峰会演讲中表示,东亚地区有不少发展中国家,发展仍然是东亚国家的首要任务,改善民生需要持续关注和加大投入。今年以来,中方举办了环境资源管理、清洁能源、肿瘤防控、特殊食品等领域合作项目。各方应落实好《马尼拉行动计划》,继续推进能源与环保、教育、金融、公共卫生、灾害管理、东盟互联互通等六个重点领域合作。加强在粮食安全、减贫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此外,李克强还指出,本次峰会中方参与共提新加坡倡议的《关于东盟智慧城市的声明》,推动地区国家创新合作。明年中方将继续举办新能源论坛、海事管理研讨会、清洁能源论坛和自然资源与信息共享研讨会,倡议开展地球科学领域联合研究,促进地区平衡普惠发展。

    而在11月8日外交部举行的吹风会上,外交部部长助理陈晓东也曾表示,今年10+3(东盟10国加上中日韩3国)合作面临有利发展机遇。中日韩合作重拾积极势头,中日、中韩关系改善,为10+3发展注入新动力。“中方将与各方探讨东亚经济共同体建设的愿景和推进路径,进一步加强金融合作,提高清迈倡议多边化的有效性和实用性,深化文化、教育、青年等领域合作。”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梳理发现,自2009年以来,中国连续保持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地位。根据商务部的数据,2017年中国与东盟的贸易规模首次突破5000亿美元,双向投资额接近2000亿美元。

    版权声明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

    上一篇

    ​上交所正式发布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新规

    下一篇

    上交所:退市新规明确证券重大违法和社会公众安全重大违法两类强制退市情形



    分享成功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一款点开就不想离开的财经APP 免费下载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