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中富11月14日回复交易所关注函,针对媒体质疑的实际控制人与举牌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问题,公司给予了否定。据了解,陕西新丝路进取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丝路进取一号”)于10月17日至11月7日期间增持公司5%股份,并且新丝路进取一号的有限合伙人广州市昕诺投资及其控股股东广州市仁柏杰实业为自然人李勇鸿所控制,而之前有媒体称李勇鸿为公司背后实际控制人。珠海中富发布的澄清公告显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锦钟与李勇鸿并无关联关系,也不是一致行动人;刘锦钟持有捷安德实业100%股份,捷安德实业持有珠海中富11.39%股份,刘锦钟是珠海中富的实际控制人。
对于此次举牌的目的,新丝路进取一号在回复时表示,看好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及潜在价值,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描述的权益变动目的真实、准确、完整。(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