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

    2018-11-09 21:13

    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意见》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依法支持各类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二是鼓励运用其他市场工具为股份回购提供融资等支持。继续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发行优先股、可转债等多种方式,为回购本公司股份筹集资金。支持实施股份回购的上市公司依法以简便快捷方式进行再融资。上市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后申请再融资的,在一定规模内取消再融资间隔期限制,审核中给予优先支持。三是简化实施回购的程序。上市公司股价低于其每股净资产,或者20个交易日内股价跌幅累计达到30%的,可以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进行股份回购。上市公司因该情形实施股份回购并减少注册资本的,不适用股票上市已满一年和现回购窗口期(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重大事项论证期间)限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股份回购的,可以一并授权实施再融资。四是引导完善公司治理安排。鼓励上市公司在章程中完善股份回购机制,引导董事会主动与股东沟通交流,充分发挥公司治理积极作用。(证监会)

    上一篇

    10月车市再下滑!@众车企:距离你年底考核的时间快到了

    下一篇

    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



    分享成功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一款点开就不想离开的财经APP 免费下载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