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国信证券均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结案通知书,认为公司融资融券相关业务涉案违法事实不成立,决定该案结案。此前三家券商均遭证监会巨额处罚。
每经编辑 汤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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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晚间,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国信证券同时公告收到证监会的结案通知书,针对三家券商与司度(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开展的业务涉嫌违法违规案,证监会经审理认为,三家公司的涉案违法事实不成立,决定该案结案。
据公开信息,去年5月,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国信证券分别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15年,中信证券曾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该次调查的范围是公司在融资融券业务开展过程中,与司度(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存在违反《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未按照规定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规定之嫌。2017年5月24日,中信证券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17年5月23日,海通证券因司度(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涉嫌违法违规案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国证监会拟对公司及公司相关员工作出行政处罚。
2017年5月24日,国信证券及公司相关人员因司度(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涉嫌违法违规案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此前,三家券商分别拟被证监会罚款3.08亿元、255万元、1.04亿元,并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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