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实习记者 刘晨光 记者 郭荣村 每经编辑 宋思艰
此前被生态环境部通报的中滔环保(01363,HK)有了新的回复。
10月29日晚,中滔环保公告称,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都没有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
今年10月19日,生态环境部发文指出广州海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滔公司)有三个方面的问题。主要包括长期非法转移倾倒污泥,骗取巨额污泥处置费以及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
资料显示,海滔公司是广州市生活污泥主要处置企业,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属于中滔环保旗下广州新滔水质净化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提供污水处理及污泥处理服务。截至今年6月30日止的6个月,海滔公司产生的污泥处理收益占海滔公司及中滔环保总收益分别约为47%和4%。
根据生态环境部的通报,首先,2016年1月至2018年3月,海滔公司接收约78.6万吨污泥,擅自减少无害化处置工序,将其中约30万吨含有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的污泥简易处理后,连同增城区永和河清淤工程中回收的4万吨压滤脱水污泥,除案发后库存约3万吨外,其余污泥均被非法倾倒、填埋至广东多个地市。
另外,海滔公司为骗取污泥处置费用,在明知企业实际处置能力仅为10万吨/年的情况下,仍超量接受污泥。除此之外,为降低处置成本,该公司擅自减少无害化处置工序,从而骗取处置费7800余万元。2016年以来,海滔公司还与增城区新塘、中新、石滩、荔城、永和以及龙门县西林6家污水处理厂合谋,通过提供虚假的污泥处置数据,包括过磅单、GIS固废系统虚假数据等,骗取地方财政补贴3700余万元。
最后,海滔公司及其上级公司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多项违法犯罪行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10月29日晚,中滔环保声明公司进行初步调查后,并没有伪造国家机关印章行为。针对包括非法转移倾倒污泥,骗取巨额污泥处置费等两个方面,中滔环保未作出任何说明。
那么,究竟中滔环保对于生态环境部在公告中提到的三个主要方面的问题持怎样的看法,为何没有进一步详细披露?海滔公司目前的营运情况如何?记者尝试多种方式联系公司进行采访,但截至发稿时都没有获得任何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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