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高升控股的一起担保事件有了新的进展。记者在人民法院公告网检索“高升控股”时发现,由于为大股东北京宇驰瑞德投资有限公司的借款合同提供担保,高升控股、宇驰瑞德、实控人韦振宇及其关联企业被国信保理诉至法庭。
每经记者 张明双 每经实习编辑 魏官红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高升控股(000971,SZ)违规担保及大股东资金占用事件愈演愈烈,董事会成员也对此出现分歧,市场对事件进展也更为关注。
10月26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高升控股另一起担保事件有了新的进展。记者在人民法院公告网检索“高升控股”时发现,由于为大股东北京宇驰瑞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驰瑞德)的借款合同提供担保,高升控股、宇驰瑞德、实控人韦振宇及其关联企业被国信保理诉至法庭。
而令人感到意外的是,由于包括上市公司在内的应诉方下落不明,法院通过公告送达了这一案件的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对这一案件,目前高升控股最新披露仍是诉前保全措施,尚未公告是否收到相关法律文书,而董事会成员也未在最新回复中说明是否知晓这一案件进展。记者也在今日(26日)致电高升控股,截至发稿未获得回复。
法院公告显示,深圳市国信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保理)因借款合同纠纷,在深圳罗湖起诉高升控股、宇驰瑞德、韦振宇及其关联方等,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案件((2018)粤0303民初14292号),但因为上述应诉方下落不明,法院于9月11日通过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开庭时间定于2019年1月24日下午,要求应诉方准时到庭,逾期则依法裁判。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高升控股在9月29日发布的《关于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进展公告》(以下简称议案)中,对已核查到的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事项进行了梳理,其中与国信保理相关的担保合同就是其中之一。
据披露,国信保理于2017年11月17日受让宇驰瑞德开具的4000万元人民币商票的全部票据权利,合同利率每年18%,保理费率1%,回购期限为2018年5月30日。资金使用方为实控人关联企业北京华嬉云游文化产业有限公司,高升控股为该交易提供担保,如大股东关联方未能及时回购,国信保理有权主张高升控股代为履行付款义务,公司承诺对标的汇票承担无条件回购义务。
高升控股称,这一担保系韦振宇私自使用公司印章签署担保协议,未履行相关流程,导致未能按规审批并披露。截至9月29日,该笔借款尚未归还,实控人关联方已支付利息460万元,尚欠本金4000万元、利息412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发布公告日期为9月11日,高升控股在9月29日公告中说明这一担保事项的涉诉情况,仍是国信保理采取了诉前保全并申请冻结上市公司部分银行账户等措施,却没有提及国信保理已在法院提起诉讼。
既然已披露诉前保全的措施,那么涉诉情况进入起诉阶段是否需要及时披露?但值得注意的是,同样是9月11日,高升控股另一宗涉及碧天财富的担保合同纠纷中的出借人向法院提起执行申请,要求包括上市公司在内的借款人还付1550万元,显然该担保事项的涉诉情况进行了及时更新。
但为何同一天涉及国信保理的涉诉情况没有更新?是由于“下落不明”而不知道公司已被起诉?对于这一涉诉案件的进展,10月26日上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高升控股董秘办了解情况,并发送了采访邮件,但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随着违规担保、共同借款以及大股东占用资金等事件曝出,高升控股董事会内部意见也开始分裂。一个月前,高升控股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结果4票赞成、7票弃权未获通过,引来深交所关注函,要求所有董事说明对议案的尽调程序。
10月25日晚间,高升控股回复了关注函,称多位董事发现上市公司于9月11日新增一宗涉及金额为1550万元的强制执行,以致对实控人及董事长失去信任,成为意见分歧的导火索。
按照回复函中多位董事所述,上市公司多次为大股东宇驰瑞德、实控人韦振宇及其关联方进行违规担保和共同借款,问题初步暴露后,大股东公开保证违规担保只有三起,并承诺会处理好相关诉讼。
但随后此类行为继续暴露多起,9月14日,董事许磊、董红、袁佳宁通过公开查询渠道,发现9月11日新增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针对高升控股作出的编号为(2018)京04执154号的《强制执行裁决书》,涉及金额为1550万元,经法审部核查,上述事项属实。
“有鉴于此,我们对实际控制人韦振宇和董事长兼总经理李耀完全失去信任。”上述3名董事联名表示,对于议案所列违规事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予以认可,但无法保证其完整性。3名董事对议案投下弃权票,并提示中小股东实控人可能存在其他违规担保或借款事项。
事实上,此前高升控股董秘办人士也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董事会内部意见分裂,主要因为最近出现违规情况。
投下弃权票的独立董事陈国欣、雷达、田迎春、赵亮也联名表示,因大股东没有按照法定程序提供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董事无法获知完整的信息,对其相关违规行为的完整性持保留意见。
董事李耀、张一文、韦振宇则回复称,违规担保协议一般都是由出借方单方面留存,对于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违规担保事项,公司正在督促大股东及其关联公司尽快自查,公司也将持续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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