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中国人大网公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署名为中国证监会主席刘士余。据悉,针对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草案从三个方面对该条规定作了修改完善:一是补充完善允许股份回购的情形;二是适当简化股份回购的决策程序,提高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数额上限,延长公司持有所回购股份的期限;三是补充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规范要求。(中国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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