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作了关于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近年来,我国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6%以上,2017年达到97.8%。
每经记者 李可愚 每经实习编辑 卢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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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作的关于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据介绍,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今年5月至9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行了执法检查。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现场了解到,报告指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地方各级政府认真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依法加强监管,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近年来,我国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6%以上,2017年达到97.8%,2018年上半年达到98.1%(按照2017年同口径统计)。
同时,记者还注意到,报告列举了近年来有关方面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所取得的一些成绩。例如,报告指出,共制定发布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13540项,其中国家标准7309项,行业标准6231项。国家标准中有4442项农药残留限量标准,1548项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基本涵盖了我国常用农兽药品种和主要食用农产品。
再如,报告强调,国务院先后印发实施了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三个十条”,坚决向污染宣战,净化农产品产地环境。国务院有关部门印发实施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全面开展土壤详查,调查土壤污染底数;在江苏、湖南、河南3省开展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试点;在湖南长株潭地区重金属污染区休耕20万亩;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启动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典型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全国525个产粮油大县出台了土壤环境保护方案,所有省份完成了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规划编制。
记者也留意到,报告还指出,从执法检查情况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依然薄弱、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形势仍很严峻、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还很不规范、监管体制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监管执法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治建设亟需加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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