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人社厅、卫计委联合印发《关于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将17种抗癌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明确四川省自11月1日起将国家17种抗癌药纳入全省医保支付,比国家规定的执行时间提前了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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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地将抗癌药纳入医保的进度和实践,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就在一周后(11月1日),四川省将新纳国家17种抗癌药进入全省医保支付范围。
其实,在今年10月8日,国家医保局就印发了《关于将17种抗癌药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并要求各省11月底前执行。
23日,成都商报记者从四川省人社厅获悉,省人社厅近日联合省卫计委印发了《关于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将17种抗癌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出,四川省自11月1日起,将国家17种抗癌药纳入全省医保支付。这一执行时间,比国家规定的执行时间提前了1个月。
对国家将抗癌药纳入医保工作实时关注的人,对这一时间线一定不会陌生。
去年7月,人社部印发关于《将36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将36种国家谈判药纳入医保目录,其中,18种为抗癌药。
而今年6月,国家医保局又启动了新一轮抗癌药医保准入专项谈判工作。44个目录外独家抗癌药经过专家评审和投票遴选,并征得企业意愿,最终17个药品获得谈判成功。
记者了解到,谈判后,17个谈判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与平均零售价相比,平均降幅达56.7%,大部分进口药品谈判后的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家或地区市场价格,平均低36%。
此外,这17种谈判抗癌药品中有10种药品均为2017年之后上市的品种。国家医保局局长胡静林也在接受媒体采访中表示,这次纳入目录的抗癌药都是近几年新上市的药品,专利的存续期还比较长。通过医保对这些优质创新药的战略性购买,可以起到促进和推动医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以研制更多更好的创新药惠及了广大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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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四川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纳入药品目录的17个药品中包括12个实体肿瘤药和5个血液肿瘤药,均为临床必需、疗效确切、参保人员需求迫切的肿瘤治疗药品。涉及非小细胞肺癌、肾癌、结直肠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多个癌种。
具体包括阿扎胞苷,西妥昔单抗、阿法替尼、阿希替尼、安罗替尼、奥希替尼、克唑替尼、尼洛替尼、培唑帕尼、瑞戈非尼、塞瑞替尼、舒尼替尼、维莫非尼、伊布替尼、伊沙佐米、培门冬酶、奥曲肽。
依照谈判后的医保支付标准,这些药品价格大幅下降。例如德国默克里昂制药公司生产的结肠直肠癌治疗常用药,西妥昔单抗注射剂。记者了解到,这一药品2017年平均价格为4200元左右。谈判后的医保支付标准交个为1295元。默克中国的肿瘤事业部高级总监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是全球最低价。
再如可应用于急性非淋巴细胞性白血病,或乳腺癌、肠癌等疾病的阿扎胞苷。记者在康德乐大药房的在线销售页面看到,其100mg售价为2625元。而根据谈判后的医保支付标准,阿扎胞苷100mg为1055元。
但值得注意的是,《通知》中明确,所谓“医保支付标准”包括了基本医保基金和参保人员共同支付的全部费用,而基本医保基金和参保人员分担比例则将由各统筹地区确定。也就是说,参保患者能够享受到药品谈判价与医保报销的双福利。根据《通知》,下一步,全省各地要及时完善医保支付管理办法。要严格执行 17 种抗癌药品支付标准,明确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参保人员分担比例,并不得自行调整限定支付范围。
成都商报记者 王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