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2018年修订)。“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不包括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停牌前六个月内及停牌期间以现金增资入股标的资产部分对应的交易价格,但上市公司董事会首次就重大资产重组作出决议前该等现金增资部分已设定明确、合理资金用途的除外。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应超过交易作价的25%;或者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证监会)
上一篇
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问题与解答
下一篇
诚邦股份:诚鼎投资拟减持公司不超3%股权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全球汽车供应链大洗牌:宁德时代跃居第三,美日韩零部件企业集体承压
大疆对影石专利战升级:国内多地诉讼将开庭,影石发起反诉
已致2595人死亡,震区几乎所有官员都已遇难!一男子被困8天后获救,在委中企已捐赠物资超12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