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日前发布公告,为防止非洲猪瘟疫情传入,禁止直接或间接从比利时、日本、保加利亚输入猪、野猪及其产品,停止签发从比利时、日本、保加利亚输入猪、野猪及其产品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撤销已经签发有效期内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启运的来自比利时、日本、保加利亚的猪、野猪及其产品,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公告发布之日前启运的产品要加强检疫,经检疫合格后方可放行。(海关总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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