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官网发布了《关于暂停本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与代理经租企业合作开展个人“租金贷”业务的通知》。《通知》要求,上海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立即暂停与代理经租企业合作开展个人“租金贷”业务。《通知》指出,在本通知下发后,仍违规开展此类业务的,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降低监管评级、责令暂停开展新业务、取消试点资格或吊销许可证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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