祸不单行,波叔的个人私事风波还未散去,其100%控股的全资子公司霍尔果斯不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又陷入了商业纠纷。这事说来略显狗血,吴秀波这家公司的原法人张坚,因私刻公章,导致《大军师司马懿之军师联盟》超过10亿的收益分配出现了问题,目前张坚已被提起诉讼。
每经记者 毕媛媛 每经编辑 温梦华
最近“叔圈”很乱。
“不知妻美”的刘强东好不容易从美国的饭局脱身回来,多年来一直以低调示人的吴秀波随即踏上“桃色绯闻”的后尘。
祸不单行,波叔的个人私事风波还未散去,其100%控股的全资子公司霍尔果斯不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又陷入了商业纠纷。这事说来略显狗血,吴秀波这家公司的原法人张坚,因私刻公章,导致《大军师司马懿之军师联盟》超过10亿的收益分配出现了问题,目前张坚已被提起诉讼。
张坚是谁,我们大部分人并不知道,但吴秀波,却接连因为负面新闻被挂在微博热搜上,他多年来塑造的稳重、低调、内涵的大叔形象,也在几天间面临崩塌。
现在的明星,是个很复杂的职业,不仅参与演戏、综艺、走穴,还与资本市场高度捆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吴秀波本人就与10家公司有关联。可大叔,真的可以面面俱到吗?
▲《大军师司马懿之军师联盟》中,吴秀波饰演的司马懿(图片来源:官方剧照)
吴秀波子公司零投资 摇身一变享有95%投资收益份额
今年6月11日,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直播审理了一起“合同诈骗”的案件,将这桩沉浮了近一年的事情带上台面,而这件事的核心在于电视剧《大军师司马懿之军师联盟》的收益分配陷入了“罗生门”,吴秀波全资子公司的原法定代表人张坚涉嫌私刻公章,签署了数份虚假协议。
▲吴秀波100%持股霍尔果斯不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图片来源:企查查)
根据网易清流工作室报道,邗江法院的庭审直播记录显示,《大军师司马懿之军师联盟》卫视发行收入和网络发行收入均未按“约定”份额分配给项目的最初投资方;而吴秀波全资持有的不二公司作为该项目的制作方,通过一系列“协议”却在影片制作过程中曾一度获取了高达95%的项目投资份额和收益权。
《大军师司马懿之军师联盟》目前的豆瓣评分高达8.1分,足见质量当属上乘。而这部剧背后的出品方,也汇聚了数家公司,包括DMG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吴秀波全资控股的霍尔果斯不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当代东方全资子公司东阳盟将威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和江苏华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据剧组对外发布的通稿信息,《军师联盟》的投资总额为4亿人民币。
▲《大军师司马懿之军师联盟》累计播放量超70亿(图片来源:骨朵传媒)
这部剧的演员阵容也华丽至极,除了主演吴秀波外,刘晨、刘涛、于和伟,包括“绯闻女主角” 张芷溪也都加盟其中。据公开资料显示,吴秀波还是该剧的总制片人、监制和项目发起人。
根据庭审直播记录,《军师联盟》在制作期间,曾出现过多份协议。该剧最早由江苏投资方、 盟将威各占50%的投资,随后出现了《补充协议二》《备忘录》《补充协议三》,江苏投资方逐步将45%的投资权益受让至不二传媒,盟将威则转让了全部投资份额,但享有 江苏卫视取得的发行收入 ,不再享有网络发行收入,最后,江苏投资方仅剩的5%的投资份额也被作价2000万元转让至首映时代。
也就是说,到最后,作为起初承制方的不二传媒,拥有了95%的投资收益份额。
事件发酵到昨日晚间,不二传媒发布声明回应,公司原法人张坚在担任该剧总制片人后,期间涉嫌职务侵占、伙同投资方诈骗,已提起诉讼。案件尚在审理中。
▲不二传媒发布声明(图片来源:微博)
不二文化声明中提到,一开始协议约定盟将威、华利联合投资,华利委托不二负责拍摄,时任华利副总经理的张坚与华利实际控制人金某沟通后,两家公司正式签署投资协议,后张坚主动提出希望担任该剧的总制片人。但华利并未按时且未按照合约足额支付投资款,后因制作成本追加,金某提出退出该剧投资,由张坚全权代表并处理三方转让事宜,从而不二文化享有了该剧95%的投资收益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咨询当代东方总裁助理兼运营中心总经理李泽清,得到回复:“坚信法律会有正义的判决”。
▲2017年12月,当代东方曾就此事发布公告(图片来源:相关公告)
吴秀波名誉受损,艺人参与投资有风险
1968年出生的吴秀波,几天前刚刚过完50岁生日。
在银幕前的他,有着一头大叔标配的花白头发,以及修剪得整整齐齐的花白胡子,看上去沉稳又透露着阅历,粉丝对他的评价也颇高,“大器晚成”“顶级电视剧咖”等词总围绕在吴秀波身边。
此前的吴秀波,担得起“国民级大叔”的称号,下至90、00后,上至妈妈代,粉丝受众跨越几个年龄代。包括这次吴秀波在中秋节当口陷入“桃色绯闻”,微博中一众少女发出哀嚎,表示亲妈听了受不了,中秋节的饭都撂手不做了。
不过,你们的波叔可是个“人精”。企查查显示,吴秀波名下拥有6家控股企业,关联公司有10家,这两年比较火的面包品牌“牛角村”吴秀波也有参股,比例为5.4%。
▲吴秀波投资关系图谱(图片来源:企查查)
现在明星自己成立工作室,或者成立、参股公司已是常态,但人的精力毕竟有限,参股不是投了钱就可高枕无忧,作为公司的高管,有责任了解并参与到公司的日常经营中去。
原法人私刻公章被起诉,吴秀波却被推到台前的风口浪尖。自身的形象受损是一方面,作为百分之百控股的股东,吴秀波在其中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高级合伙人律师易胜华向每经记者分析,“目前司法机关没有对吴秀波采取措施,应该说在刑事责任上,吴秀波没有牵扯到案件中,但从民事角度来看,这涉及到经济赔偿,如果这笔“合同诈骗”的钱进了吴秀波的账户,按照法律规定,这笔钱可能还是要退还的。”
有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明星现在频频参与进资本市场,主要为财务投资,“商业上的一些事情,他们都交给职业经理人去打理,自己不会怎么过问”。
对于演员来说,除了在做好本职的演艺事业外,做些投资无可厚非,但相对应的,是要承担起连带的责任。易胜华认为:“这些事情给了我们一个警示,专业的人还是做专业的事。从艺人的角度讲,我们认为还是要慎重。如果艺人想从事经营,就一定要挤出时间,拿出精力亲自去过问,否则容易惹出来一些法律上的责任,一方面会让自己的名誉受损,另一方面也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一定法律上的风险。所以艺人还是安心地去从事自己的演艺事业,如果是真的想经商,可以暂时停下自己的演艺事业,不能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这样的话迟早会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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