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证监会:上市公司应按要求对“200人公司”合规性问题开展核查

    2018-09-28 18:17

    证监会网站9月28日显示,证监会对并购重组交易对方为“200人公司”的相关问题进行解答称,上市公司应当聘请财务顾问、律师,参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要求,对“200人公司”合规性问题开展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00人公司”为标的资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在交易完成后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还应当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申请纳入监管范围。(证监会网站)

    上一篇

    利欧股份回应天价收购自媒体:苏州梦嘉助流量体系变现落地

    下一篇

    主营业务陷颓势 高斯贝尔上市未及两年募投项目已“面目全非”



    分享成功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一款点开就不想离开的财经APP 免费下载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