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下午,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办法》与“资管新规”保持一致,并要求银行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自主有序方式制定本行理财业务整改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董事长签批后,报监管部门认可。监管部门监督指导各行实施整改计划,对于提前完成整改的银行,给予适当监管激励。过渡期结束后,对于因特殊原因难以回表的存量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以及未到期的存量股权类资产,经报监管部门同意,商业银行可以采取适当安排妥善处理。
《办法》要求,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余额,不得超过理财产品净资产的35%或本行总资产的4%。(银保监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