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在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方面,通过修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反兴奋剂条例、戒毒条例、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的相关条款,将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商务部等部门的相关职责整合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通过修改反兴奋剂条例1个条款,使其与相关法律中卫生行政部门的现有监管职责相一致。(新华社)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在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方面,通过修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反兴奋剂条例、戒毒条例、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的相关条款,将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商务部等部门的相关职责整合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通过修改反兴奋剂条例1个条款,使其与相关法律中卫生行政部门的现有监管职责相一致。(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