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新闻发言人28日表示,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包括四个方面内容:维持适当门槛;规范业务范围;督促母公司加强管控;加强持续监管,完善跨境监管合作。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
上一篇
证监会:启动发审委换届工作
下一篇
2017年中国对外投资流量规模全球第三 连续三年高于吸引外资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世界杯爆出大冷门,55万人口岛国佛得角0-0战平西班牙,背后中国力量盘点!比利时1-1埃及,伊朗队今天登场
马斯克财富一天增1600亿美元超巴菲特全部身家,SpaceX首个完整交易日涨近20%;英伟达发行250亿美元债券筹集资金丨全球科技早参
每经热评 | 美国禁止出口最先进大模型,实质是一场“AI技术圈地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