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在反倾销期终复审调查期间,对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氯乙烯继续按照商务部2003年48号、2009年69号和2015年36号公告公布的征税范围和税率征收反倾销税。本次调查自2018年9月29日起开始,于2019年9月28日前结束。(商务部网站)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在反倾销期终复审调查期间,对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氯乙烯继续按照
商务部2003年48号、2009年69号和2015年36号公告公布的征税范围和税率征收反倾销税。本次调查自2018年9月29日起开始,于2019年9月28日前结束。(商务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