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中旬,北京证监局分别向弘高慧目和弘高中太下发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其中要求两家公司在9月30日前履行业绩补偿。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9月27日从弘高创意方面了解到,上述业绩补偿事项仍没有实质性推进。
每经记者 曾剑 每经实习编辑 徐斐
2014年,何宁、甄建涛夫妇旗下的弘高慧目、弘高中太等向东光微电(弘高创意前身)注入弘高设计,通过此举,弘高设计实现借壳上市。彼时,弘高慧目、弘高中太向弘高创意(002504,SZ)作出了相应业绩承诺。然而,弘高设计2016年度业绩未能达标。面对业绩补偿,前述两家公司却迟迟没有履约,这也引来了监管层的高度关注。
7月中旬,北京证监局分别向弘高慧目和弘高中太下发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以下简称《监管书》),其中要求两家公司在9月30日前履行业绩补偿。不过,《每日经济新闻》记者9月27日从弘高创意方面了解到,上述业绩补偿事项仍没有实质性推进。
2017年10月,弘高创意公告称,拟回购注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收购资产业绩补偿股份及返还现金。由于子公司弘高设计未完成2016年业绩承诺,弘高慧目、弘高中太拟以股份结合现金方式进行业绩补偿。经计算,其2016年分别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和补偿现金金额分别为1.39亿股、1392.04万元。按照规定,弘高创意将以1元总价回购上述补偿股份并进行注销。
回顾历史,2014年,弘高创意前身东光微电以除6000万元现金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作为置出资产,与弘高慧目、弘高中太、龙天陆、李晓蕊持有的弘高设计全部股权的等值资产进行置换。
方案显示,上市公司置出资产的交易价格为6.36亿元,置入资产的交易价格为28.2亿元,差额部分为21.84亿元。东光微电向交易对手发行股份用以购买差额部分。其中,弘高慧目获得1.26亿股,弘高中太获得1.22亿股,分别占上市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30.60%、29.58%。何宁、甄建涛夫妇由于合计持有弘高慧目91.71%股权、弘高中太95.26%股权,由此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彼时,弘高慧目、弘高中太承诺弘高设计2014年度~2016年度实现的扣非净利润将分别不低于2.19亿元、2.98亿元、3.92亿元。
但事实上,弘高设计2016年度实现扣非净利润2.5亿元,较业绩承诺少了1.42亿元,完成比例为63.78%。按照业绩承诺,弘高慧目应补偿上市公司7078.28万股股份,返还现金707.83万元;弘高中太应补偿6842.11万股股份,返还现金684.21万元。
然而,弘高慧目此后只返还了现金707.83万元,弘高中太则连现金都没有返还。两者均没有履行股份补偿义务。弘高创意称,弘高慧目、弘高中太持有的公司股份因未能如期偿还质权人融资款项而被质权人申请司法冻结,导致其尚未能履行股份补偿义务。
弘高创意于5月份起诉自家大股东,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弘高慧目、弘高中太同意在7月6日前完成股份补偿,并支付1000万元违约金。
遗憾的是,弘高慧目、弘高中太并没有履行上述调解协议。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弘高慧目、弘高中太的言而无信,也引来监管层的关注。
记者查阅北京证监局官网发现,北京证监局于7月11日分别向弘高慧目、弘高中太下发了《监管书》。根据《监管书》所述,北京证监局认为,弘高慧目、弘高中太超期未履行2014年弘高创意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的业绩补偿承诺。北京证监局对两家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要求其在9月30日前将业绩补偿承诺履行完毕。
随着国庆的临近,距离监管层要求的业绩补偿期限只剩下几天时间。但截至目前,弘高创意尚未披露大股东业绩补偿事项的进展。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9月27日曾致电弘高创意,相关人士表示,大股东业绩补偿事项正在推进,暂时没有实质性的进展,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该人士表示,大股东方面也在积极推进,但主要原因是大股东持股处于被司法冻结状态。
值得一提的是,弘高创意曾在9月7日公告称,因弘高慧目、弘高中太未能按期履行调解协议,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被法院轮候冻结。在“双重”司法冻结未能解除的情况下,弘高慧目、弘高中太按期履行股份补偿的可能性似乎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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